言簡意賅是寫作的美德 --第二十屆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譯文組綜評
《2007/09/17 14:44》
■彭鏡禧
英文講究文法(如毛姆所言),翻譯英文成中文,首要條件在於弄清楚原文的文法,以免誤讀。其次是掌握原文的風格;這當然牽涉到主觀,每個人的認知不盡相同,但熟悉原作語言的人,多半還可以有些基本共識。 本屆英譯中譯文組一共收到八十九件應徵作品。平均水準良好。獲得優等獎的作品,則是三位評審一致認定的傑出翻譯,尤其是第一篇。以下就以三位獲獎者的譯文為主,參照原文略做討論。原文本已分段,現在再把每一句依序編號標示,以便讀者覆按。
1. 第一篇
1.1 第一篇論為文之道,作者毛姆是上一世紀的英國短篇小說大家。他在文中強調簡明暢達的必要,優等獎得主謝孟宗先生通篇譯筆精練老到,佳句處處,令人驚艷,堪與原作匹敵。即以第一段頭一句來說,原文: I have read many books on English prose, but have found it hard to profit by them; for the most part they are vague, unduly theoretical, and often scolding. 他的翻譯(下文簡稱謝譯)是︰ 讀過很多書談論英文散文,難說得了什麼好處。這些書多半含糊、玄虛,還愛罵人。 正如毛姆隨後指出的,英文講究文法,一般而言每句話都要有清楚的主詞。中文不同,省掉了原文的主詞 I,在這裡不會引起誤解,反而感覺俐落。下半句「難說得了什麼好處」也是以實御虛,撇開了英文的虛受詞 it 和代名詞 them。原文分號之後部份,他另起一句,並不影響文意。值得一提的是他捨代名詞「它們」而用重複的「這些書」來翻譯 they,似乎也在抗拒所謂的西化翻譯。「玄虛」譯 unduly theoretical 也很妥適︰理論談得過分,自然是玄虛了。以「愛罵人」譯 scolding(嚴厲責備)則有輕輕放過之嫌。 同樣這一句,兩位佳作的翻譯如下。 張家惠女士(佳作一,下文簡稱張譯)︰我讀過不少談論英國散文的書籍,然而卻深感其中乏善可陳;這些書多半晦澀難明、過度理論化,並且時常謾罵攻訐。 「乏善可陳」偏離原意,也可能言過其實。「這些書」和謝譯英雄所見略同。「謾罵攻訐」則是擴大解讀原文 scolding。 李桂蜜女士(佳作二,下文簡稱張李譯)︰我讀過許多教人寫作英文散文的書,不過發現難以從中受益;它們多半很籠統,過度偏重理論,而且經常語帶訓斥。 原文 books on English prose未必指「教人寫作英文散文的書」。「語帶訓斥」比「謾罵攻訐」正確。 第五句裡的 idiom一詞,是指語言上的習慣用法,特別是母語人士的用法。謝譯「習語方言」,「方言」二字是蛇足。張、李兩位都譯為「成語」,容易引起誤解,而且各自與下文的譯法不同,更可能造成讀者的誤會。 第六句考倒了不少參賽者。原文: He . . . was willing enough to give usage right of way through the exact demesnes of grammar. 謝譯︰就算是文法當家的所在,他也肯給慣用語法開出條路來。 張譯︰在文法的正確規範下,他情願讓用法有其發揮的空間。 李譯︰願意在文法的嚴謹領地裡,賦予慣用語通行權。 三位都掌握到原意,但毛姆在這裡應是強調慣用法優於僵硬的文法,因此 right of way李譯為「通行權」固然不算錯,但「優先通行權」或許更為恰當。張譯為「讓用法有其發揮的空間」,失之空泛。謝譯則活潑生動。 第七句原文是: English grammar is very difficult and few writers have avoided making mistakes in it. 謝譯︰英文文法頗難,沒在上頭栽過觔斗的作家,幾希矣。 張譯︰英文文法極其艱深,而避免犯錯的作家卻寥寥無幾。 李譯︰英文文法相當困難,少有作家可以文法無誤。 這一句謝譯很傳神,李譯正確。張譯犯了大錯。首先,連接詞「而」可以像其他兩位一樣免除。其次,轉折語「卻」用錯了︰英文文法既然「極其艱深」,「避免犯錯」應該是所有作家的共識,何來「卻」?若是「避免犯錯的作家」「寥寥無幾」,豈不是說絕大多數作家都不在乎犯錯? 第十一句的慣用語 have taken great pains 意指「下過苦功」( take pains = try very hard to do something)。許多參賽者望「字」生義,翻譯成了「常陷入苦痛中」或「吃足了苦頭」之類的。 第十三句裡的引文 "He never passed a fault unamended by indifference, nor quitted it by despair." 謝譯為:文有誤,詩人顧,顧而必改,改而必成。過於簡略。張譯「針對一個錯誤,他絕不因輕忽而不予改正,不因絕望而予以放棄」或李譯「他從不輕忽任何錯誤,也不會因為絕望便置之不理」都比較精確。 1.2 第二段第二句分別講 lucidity 和 simplicity,卻有許多人把兩者混為一談。原文: There is nothing to be said against lucidity, and against simplicity only the possibility of dryness. 謝譯︰文筆明澈,就沒什麼可挑剔;文字清淺,就只怕讀著沒味。 張譯︰明瞭簡單無可厚非,唯一可議者枯燥乏味而已矣。 李譯︰關於清晰明瞭這一點沒有什麼可反對的,至於言簡意賅這一點的話,唯一可能的缺點是枯燥無味。 張譯錯誤。李譯雖然正確,距離言簡意賅卻甚遠;比照謝譯,差別尤其清楚。 第三句的 bald 張譯為「光頭」,乃是誤解。光頭是把頭髮剃光, bald 是指禿頭。 第四句謝譯為「文章金玉有聲,千萬提防一個險處」,十分精采。 第七句原文是 I suppose the best chance is to have a more lively faculty of boredom than one's readers so that one is wearied before they are. 謝譯︰我想,作者對沉悶的感受能比讀者強,那就再好不過,讀的人還沒動靜,寫的人已經悶得乏了。 張譯︰我猜上上之策就是練就比讀者更高強的厭倦本領,如此一來,不等他們感到不耐,自己便先行膩倒。 李譯︰我想最幸運的情況,便是比讀者更易感覺無聊,如此便可以比他們先感到厭倦。 謝、張兩位都譯得貼切。謝譯化原文的連接詞 so that(張譯「如此一來」)於無形,非常高明。李譯平板,而且「比讀者更易感覺無聊」,也不明所指。
2. 第二篇
第二篇共有四段,首段乃提供若干背景資料,幫助參賽者了解選段的語境,毋須翻譯。在此僅就必須翻譯的三段進行討論。 2.1 第一段第三句說腓特烈的才學,提到 He was a good musician。腓特烈的確頗有音樂造詣。維基百科指出他精熟橫笛,譜過百首奏鳴曲和四首交響樂。在這裡,翻譯為「音樂造詣高」即可,不必特指「精熟樂器」。 第七句的 live and let live是英文的慣用語,意思是「人要寬容」,不要干涉他人的生活方式。謝譯「人生其間,自己人有了活路,還得饒他人餘地」,李譯「我們必須在其中生活,也得讓別人生活」都嫌累贅,不若張譯「和平共存」簡明。 第八句的引文: "People can say what they like as long as I do what I like." 謝譯︰使吾為吾所欲為,則吾民言其所欲言。 張譯︰人言其所喜,吾行吾所愛。 李譯︰只要我可以為所欲為,人民也可以言所欲言。 謝譯未能表現原文的 can。張譯漏掉了 as long as 的條件。李譯正確。 2.2 第二段第一句: The visit began in a whirl of compliments. 謝譯︰造訪伊始,恭維之聲不絕。 張譯︰伏爾泰的到訪要從一連串的恭維吹捧說起。 李譯︰伏爾泰的參訪在一連串令人目眩的恭維中展開。 張、李兩位都補上伏爾泰的大名,並不必要。張譯「從……說起」是錯誤。李譯「令人目眩的恭維」,強行連結視聽意象,不妥;或可改為「震耳的恭維聲」。 第二句後半: Frederick declared that of all his victorious titles the most precious was Possessor of Voltaire. 謝譯︰腓特烈聲言 "伏爾泰之主 " 這一尊號最為自己看重。 張譯︰腓特烈大帝則宣佈在他所有的尊號中,最珍貴的就是「伏爾泰主公」。 李譯︰腓特烈宣稱在他所有輝煌的頭銜中,最珍貴的莫過於「伏爾泰的東道主」。 謝譯太過簡化,沒有譯出原文 of all his victorious titles的強調意味。原文 Possessor of Voltaire不容易處理。腓特烈的本意就是以「伏爾泰的擁有者」自豪,李譯為「東道主」,太客氣了;「輝煌的頭銜」也不若「尊號」簡潔。 英文不分甥姪,兄弟姊妹的女兒都稱 niece。第三句提到 Madame Denise是伏爾泰的 niece,翻譯成中文,就需要查考。幸好現在網路資訊發達,只要鍵入 Madame Denise,就知道她是 伏爾泰姊姊之女,因此李譯「外甥女」才是正確的。 第七句後半: . . . the ominous little word "But" keeps occurring. 謝譯︰……時見 "但 "字,預兆不祥。 張譯︰……「但是」這小小的字眼陰魂不散頻頻出現。 李譯︰……這個不起眼的不祥字眼「不過」一再出現。 謝譯轉換詞性,以動詞譯 ominous,化得十分靈巧,可惜忽略了原文的 little一字;然而能夠從小見大,見人之所未見,乃是文學家及文評家必須修煉的重要工夫。 2.3 第三段第一、二兩句︰ The supper parties are delicious. The King is the life of the company. 謝譯︰晚宴飲饌甘旨。有腓特烈王的地方就有生氣。 張譯︰晚宴十分可口。國王是聚會中的靈魂人物。 李譯︰晚宴美味可口,國王活躍風趣。 謝譯第一句固然簡潔,但失之太文,跟緊接著的第二句擺在一起,顯得文白夾雜。腓特烈的名字也沒必要提出。李譯第二句為「國王活躍風趣」,不夠精準。張譯較正確合宜。 第三句: But, I have operas and comedies, reviews and concerts, my studies and books. 謝譯:但,我在意的是歌劇和喜劇,時事諷刺劇和音樂會,我的學問和書。 張譯:但是,我有的是歌劇與喜劇,書評與音樂會,我的研究與書本。 李譯:不過,我有歌劇和喜劇,評論與音樂會,該作的研究以及該閱讀的書籍。 從上下文看來, reviews應該就是源自法文的 revue。根據 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's Dictionary的定義,是 "a not very serious theatrical show with songs, dances, and jokes and short plays often about recent events",因此謝譯「時事諷刺劇」是正確的。但是他把 studies 譯成「學問」,則不如「研究」。張譯「我有的是……」會引起誤解。李譯添加了「該作的……該閱讀的……」,並無必要。譯者過度的補充,不僅會破壞原文風格,也小看了讀者的理解能力。 第六句中, . . . the princesses charming, the maids of honour handsome. 謝譯:柏林還不壞,有迷人的公主貴婦,俊俏的宮女。 張譯:柏林很好,公主個個嬌美,宮女人人俊俏。 李譯:柏林很好,公主風情萬種,宮女標緻出眾。 張譯補上「個個」和「人人」,以表複數,是很聰明的辦法。李譯 charming 為「風情萬種」,未免過分。
3. 數字會說話
3.1 不久前,在國立編譯館召開的一次會議上,蘇正隆教授指出,他評閱臺灣師範大學和輔仁大學翻譯研究所的入學考試英譯中試卷,發現成績高的譯文字數都比較少。這和我長期以來的觀察吻合。 1998年,我為文討論莎士比亞《哈姆雷》( Hamlet)劇中的語言與中譯問題,就發現中文譯本字數差異頗大。有一段獨白,原文以素詩體( blank verse)寫就,共 39行。梁實秋的散文翻譯用了 600字,朱生豪的散文翻譯用了 634字,卞之琳的詩體翻譯用了 551字,我自己的詩體翻譯用了 524字(這些數字都包含了標點符號)。我在文中指出:「散文和詩竟有這麼大的差距,或許出於這兩種文類本質上的不同……。可以確定的是,梁、朱兩位的翻譯太白,失之鬆散」(見拙著《細說莎士比亞論文集》,頁 402-7)。 毛姆的文論說得很清楚,言簡意賅是寫作的美德。從這次獲獎的三篇譯文來看,果然所言不虛。優選謝孟宗先生兩篇譯文分別用了 498字和 502字,合計恰好是 1000字(含標點符號,下同)。佳作一張家惠女士用了 615字和 559字,合計 1174字。佳作二李桂蜜女士用了 600字和 604字,合計 1204字。這中間是否透露出什麼訊息? 長久以來出版界「按字計酬」的方式,是否鼓勵作者、譯者添加贅字蕪詞?應該值得深思。 (本文作者為臺灣大學特聘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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